我国旅游度假区的现状与动态

旅游度假区概念

来源:《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GB/T26358-2010)

旅游度假区:是指具有良好的资源与环境条件,能够满足游客休憩、康体、运动、益智、娱乐等休闲需求的,相对完整的度假设施聚集区。

  • 强调设施完备:旅游度假区要具备相对完整的度假设施,包括康体、休闲、娱乐、运动等设施,并具一定规模;
  • 强调目的地属性:旅游度假区是一种具有良好的资源与环境条件的旅游目的地;
  • 强调休闲度假功能:旅游度假区的功能是为满足游客休闲需求的,不同于风景区的游览观光功能。

旅游度假区等级

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对象,是指具有独立管理和服务机构的综合性旅游度假区,不单独对度假村、度假酒店等独立度假设施进行等级评定。

旅游度假区划分为2个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省级旅游度假区。等级的划分包括基本条件和一般条件2类。基本条件规定了旅游度假区的门槛条件。

等级分类 9项基本条件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1. 应具备不少于1项的资源条件,且无多发性不可规避自然灾害。
  2. 应具备明确的空间边界。
  3. 应具有统一有效的管理机构。
  4. 应制定有统一的总体规划。
  5. 以接待过夜游客为主。
  6. 具备一定规模的住宿接待设施。
  7. 旅游度假区内用于出售的房地产项目总建筑面积与旅游接待设施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应不大于1:2。
  8. 环境质量达到相应国家标准,其中空气质量应达到GB3095的二级标准,噪声质量应达到GB3096的1类标准,地表水质量应达到GB3838的III类标准,土壤质量应达到GB15618的II类标准。
  9. 各种设施的卫生与安全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面积应不小于8km2
  •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过夜游客平均停留天数应不低于2.5天
  •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住宿接待设施总床位数应不少于2000张
省级旅游度假区
  • 省级旅游度假区面积应不小于5km2
  • 省级旅游度假区过夜游客平均停留天数应不低于2天
  • 省级旅游度假区住宿接待设施总床位数应不少于1000张

发展历程

新政释放,全国启动新一轮旅游度假区创建工作

早期(1992年—90年代末):行政推动发展阶段
  • 1992年国务院第46号文件《国务院关于试办国家旅游度假区有关问题的通知》,先后批准了12个国家旅游度假区。
  • 其后一些省市也仿照国家的做法,逐步兴办了一批省、市级旅游度假区,掀起了各地省级旅游度假区建设的高潮。
  • 中央政府的大力参与,项目、节庆活动、政策有力拉动各大旅游度假区,尤其是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发展。
  • 1996年“度假休闲游”年度国家旅游主题的确立和1999年旅游黄金周的实施,先后掀起了中国国家旅游度假区发展的两次高潮。
  • 其后创建工作停滞不前。
中期(90年代末—2008年):自然探索发展阶段
  • 中央政府的参与逐渐减弱,地方政府的主导明显,国家旅游度假区在地方主导下各自为政发展,发展定位和方向出现偏差,发展参差不齐。
  • 各省级旅游度假区建设工作缓慢进行,山东、浙江少数省份成主力军。
当前(2009年至今):全面发展阶段
  • 《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办法》和《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GB/T26358-2010)的相关规定制定。
  •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有序推进国家旅游度假区发展”,国家旅游度假区创建重新回归中国旅游业创建的热点,中国旅游度假区建设步入快车道。
  • 2011年1月14日国家旅游局发布了《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GB/T26358-2010),并于2011年6月1日起实施。
  • 省级旅游度假区创建数量增长速度加快,江苏省于2012年一年内审批20个省级旅游度假区;浙江省、山东省稳步进行。
  • 参与创建省份明显增多,四川、河南、重庆、安徽、宁夏等中西部省份先后启动度假区创建工作。
2015年:创建新元年
  • 转变一:实施国家标准认定。2015年1月,《2015全国旅游工作会议工作报告》提出,实施旅游度假区国家标准认定,在省级旅游度假区中,选择一批符合条件的,正式认定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2015年4月,《关于开展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评定工作的通知》(旅发﹝2015﹞66号)要求,依照《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进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评定工作。
  • 转变二:评选方式由先批后建的规划制度调整为评创体系,评定标准更加全面。2015年5月,在原有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标准上,国家旅游局又发布了《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进一步细化了旅游度假区的评定与管理体系。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分布

继2015年4月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标准推出后,10月9日,国家旅游局公布首批17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首批17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2015)分布图

国家旅游度假区(2015年)
省份 度假区名称
吉林 长白山旅游度假区
江苏 汤山温泉旅游度假区
江苏 天目湖旅游度假区
江苏 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
浙江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
浙江 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
浙江 湘湖旅游度假区
山东 凤凰岛旅游度假区
山东 海阳旅游度假区
河南 尧山温泉旅游度假区
湖北 武当太极湖旅游度假区
湖南 灰汤温泉旅游度假区
广东 东部华侨城旅游度假区
重庆 仙女山旅游度假区
四川 邛海旅游度假区
云南 阳宗海旅游度假区
云南 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
国家旅游度假区(1992年)
省份 度假区名称
上海 上海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
江苏 无锡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
江苏 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
浙江 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
福建 武夷山国家旅游度假区
福建 湄州岛国家旅游度假区
山东 青岛石老人国家旅游度假区
辽宁 大连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
广东 广州南湖国家旅游度假区
广西 北海银滩国家旅游度假区
海南 三亚亚龙湾国家旅游度假区
云南 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

省级旅游度假区概况

  • 继1992年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之后,一些省市也仿照国家的做法,逐步推出一批省级旅游度假区。
  •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5年10月,全国已创建的省级旅游度假区有257家。
  • 以东部地区最为活跃,起步早,数量多。其中江苏省以40家居首位,山东省38家紧随其后,浙江省为34家。
  • 中西部地区近几年度假区发展势头迅猛,以山西省为典型,截止目前已创建省级休闲旅游度假区36家。

全国创建动态

旅游度假区成为全国各地争创的新品牌,创建热情高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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