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统一管理,农户参与性强,管理投资力度弱
内容:
村集体对旅游开发经营进行规范和管理,组织村民自愿参与村集体开发经营的旅游项目,而将家庭旅馆及其他旅游服务交由村民自主开发和经营, 村集体开发经营的旅游项目以乡村社区中的农户为单位自愿参加。
意义:
村集体对其进行统一开发管理,有利于调动农户积极性,在短期内会对乡村旅游发展有一定促进作用。
投资收益:
利益按参加农户平均分配村民自开发经营的旅游项目必须接受村集体的监督和管理,遵守村规民约的规定.所获得的旅游收益归开发经营者所有。
优势:
- 具有一定公平性,有利于解决利益冲突。
- 易于统一管理,低投入,高回报。
- 减少了农户开发的盲目性。
- 农户参与开发和经营,有利于提高积极性。
- 保护了乡村的原生性。
劣势:
- 村集形式在经营管理方面存在局限性
- 规模较小,难以形成较强竞争优势
- 资金缺乏,不利于长期发展
- 专业人才缺乏
存在问题:
村集式在管理和投资方面,以及人才储备成为其限制条件。
解决方案:
- 可以适当让企业、政府、旅游相关部门介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 招商引资提高其融资渠道。
- 积极培养人才培训与储备。
案例:
苏州蒋巷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