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乡村旅游经营方式有了革命性变化,但融资方式仍存在五大方面问题
中国乡村旅游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其发展已经上了几个台阶,但就其融资方式而言,变化并不大, 自十七届三中全会后,允许农村土地(包括宅基地)使用权和林权流转可行之后,才从国家政策意义上就乡村旅游融资方式发生了革命性变化。
经营类型: | 个体经营 | 合作经营 | |
单股经营 | 参股经营 | ||
合作模式: | 农民+企业 | 农民+合作组织+企业 | |
收益类型: | 经营性收益 | 经营性+资产性收益 |
不过,从目前我国乡村旅游投融资来看,困难仍然不少,主要表现在投融资体制不顺、机制不活, 就全国乡村旅游融资发展的情况来看,存在着五大方面的问题:
- 融资渠道相对单一
- 缺乏乡村旅游专业融资机构
- 乡村旅游业与资本市场结合松散
- 闲置资金进入旅游业的投资数额规模较小
- 利用政府扶持资金的能力较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