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渠道二:借贷融资

借贷融资渠道通畅,债权清晰,融资过程稳定性高

旅游产业借贷融资

特点:借贷利息率相对稳定,渠道通畅成熟,债权清晰,仅涉及金钱借贷交易,法律制度相对健全,融资过程稳定性高。


主要类型:

  • 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
  • 国际贷款:世界银行、国家援助性贷款等;
  • 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

乡村旅游借贷融资

政策背景:政府提供优惠政策,支持获得商业银行贴息贷款,政府为乡村旅游企业支付50%-100%的贷款利息,减轻企业负担。

主要类型: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分支机构。

所筹资金投资重点:政策性银行和国际贷款主要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遗迹遗产保护、脱贫帮扶等项目; 商业银行主要投资经营性项目、旅游服务设施建设、旅游娱乐项目等。

借贷条件:项目信贷:自有资本>25%;抵押贷款:拥有土地使用权、相关建筑物的所有权、开发经营权、未来门票或其他收费权等。

乡村旅游借贷融资主要方式及融资措施

农村资金互助社:


贷款方:农村资金互助社


借款方:农村资金互助社的社员,一般是乡镇、行政村农民和农村小企业。


借贷目的:为社员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的社区互助性银行业金融业务,解决社员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资金短缺难题。


互助社成立基本条件:符合监管部门规定要求 ;10名以上符合规定要求的发起人;有一定的注册资本。

小额贷款:


贷款方: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和小额贷款公司等


借款方:个体经营者、合作组织或中小企业


借贷目的:为发展乡村旅游而获得小额资金,一定程度上解决长期存在的经营者一时手头不足、贷款难的问题。


融资措施:

  • 逐步推进旅游景区(景点)所有权、管理权与经营权的分离;
  • 成立一支富有经验的管理团队,可以提供项目成本及利润的准确预测;
  • 加强对农户和经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和担保支持,给予一定比例的保费补助或贴息,并用小额贷款支持农村旅游户;
  • 引导和鼓励中介组织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资金融通、信用担保、融资租赁、项目融资、信托投资等服务;
  • 探索推行动产抵押、权益抵押、林权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等担保形式。